各有关单位:
应急管理部举行2025年第1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介绍应急管理规范执法和冬春救助有关工作情况。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主持,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救灾司司长陈胜出席,并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新年伊始,欢迎大家参加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继续紧密合作,共同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工作。,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向大家介绍应急管理规范执法和冬春救助等有关工作情况。出席发布会的有: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先生、救灾司司长陈胜先生。
首先,我向大家通报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
“三个下降”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18万起、死亡1.96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6%。较大事故稳定下降。发生较大事故389起、死亡1500人,同比分别下降10.8%、9.1%。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发生重特大事故9起、死亡146人,同比分别下降43.8%、49.8%。
“两个平稳”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4个未发生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农业机械、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2024年全国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会商分析。2024年,我国自然灾害以洪涝和地质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干旱、地震、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9413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失踪856人,紧急转移安置364.5万人次,倒塌房屋6.4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08.9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011.1亿元。
全年自然灾害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全国降水总体偏多,洪涝和地质灾害多发。局地降雨持续时间长、落区重叠,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二是台风生成和登陆个数偏多,秋台风严重影响华南、华东地区。“摩羯”是有气象记录以来秋季登陆我国的强台风。三是强对流天气频发,风雹灾害点多面广。年初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湖北湖南造成重大影响。四是地震强度和频次增加,新疆乌什发生7.1级强震。五是全国干旱阶段性明显、灾情总体偏轻。六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火灾起数处于历史低位。
凤凰卫视记者:我了解到,近期,应急管理部出台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请问《基准》出台的意义是什么?包括哪些重点内容?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且于2024年11月4日正式印发。《裁量权基准》共梳理了37部当前应急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工贸、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233项违法行为进行细化裁量,并且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里列明的行政执法事项作为主要的排序依据。核心部分“裁量细则”可以概括为违法行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六个方面”。同时,《裁量权基准》还同步印发了适用说明和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裁量权基准》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首先,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近年来,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应急管理领域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修改。制定基准是当前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实践的需要,对于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次,有利于推动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基准从国家层面统一了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处罚的“度量衡”,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并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情形,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在法定的范围内正当行使。
第三,有利于有效推进基层和企业减轻负担。目前已经有不少省份制定了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但是因为裁量标准不统一、裁量幅度不合理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法实践中存在“类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裁量权基准》印发后,各地区可以据此对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受极端天气影响,2024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受灾较重,春节就快到了,请问目前倒损房屋重建修缮进度和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进展情况如何?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否有保障?
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司长陈胜: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是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习总书记高度重视,强调房屋修缮加固重建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头等大事,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一项硬任务。去年以来,国家防减救灾办、应急管理部立足自身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全力以赴指导支持各地加快房屋重建修缮,扎实做好群众过冬安置和冬春救助各项工作。
一是资金支持。2024年下拨了中央救灾资金数额为近三年来多,预拨资金比例创新高,年底下拨的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又专门对重灾省份、高寒地区给予倾斜。
二是物资支持。向辽宁、湖南调拨6.2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支持地方做好恢复重建期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三是政策支持。协调将东北部分省份因冬季“冻胀”新增的倒损住房纳入政策补助范围;推动适当提高对甘肃、青海等重灾省份的过渡期救助标准,真正给予受灾群众实质性帮助。
四是合力支持。组派多个部委联合工作组赴湖南、辽宁、海南等重灾地区实地指导,积极协调资金安排、政策支持、技术力量等资源。入冬以来,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赴20个省份开展冬春救助现场调研,实现2024年度重灾省份全覆盖。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2024年全国因灾倒损住房重建和修缮竣工率已分别达到64.3%和83.8%,其中,辽宁、安徽、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经全部都完成了,其他省份正在抓紧推进;部分冬季不具备施工条件、计划开春后进行重建的省份,也通过鼓励投亲靠友、租住公房等各种方式,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过冬问题;此外,52.72亿元中央冬春救助资金正在有序发放中,近日将全部发放到位,
下一步,我们还将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和灾情发生发展,强化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紧盯每次灾害过程,全力确保每一名受灾群众能够安全温暖过冬。
经济日报记者:您刚才通报了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我们注意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都创造了历史新低。请问这份成绩单是如何取得的?您认为是哪些工作措施发挥了作用?
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正如你所说,刚刚过去的2024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靶向施策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了年初重特大事故明显反弹的势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也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以明确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抓排查整治质量提升。针对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性不强甚至走过场等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6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年全国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超过前3年总量,整改率达到98.1%,尤其是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同比增长26.1%,有效提升了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质量。
二是以强力“拆窗破网”抓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大家都知道,“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因逃生通道不畅屡屡引发群死群伤。我们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和“拆窗破网”行动,各地共拆改违规设置的防盗窗、广告牌等1338万余处,清理占堵消防车通道等46万余处,督促整改占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442万余处。
三是以“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抓电动自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隐患整治涉及部门多、监管链条长。我们逐一厘清部门职责,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制修订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每百万辆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由2023年的5.6起下降至3起,火灾起数同比下降42.2%,伤亡人数下降超过90%。
四是以强化专项整治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在燃气领域,狠抓“问题气、瓶、阀、管、灶、环境”排查整治,修订出台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软管、切断阀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矿山领域,制定矿山安全八项硬措施,推进煤矿智能化、标准化建设。在危化品领域,严格检维修、开停车、安装拆除等异常工况安全管理,引导企业淘汰退出化工老旧装置储罐。
五是以严格监管和指导服务并重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2轮全覆盖明查暗访和年度考核巡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印发通报、督促建议函或进行约谈,对部分省份开展矿山、危化品安全督导帮扶,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市县和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上面这些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去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远不止这些。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近年来,灾害的极端性、异常性明显趋强,请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点举措有哪些?
应急管理部救灾司司长陈胜:近年来,特大暴雨、超强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各类灾害的极端性、突发性明显增强,破坏性更大,对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灾害形势,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聚焦“体系构建”,构建统筹高效、职责明确、各方参与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国家防减救灾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检查作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完善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等协同衔接机制。加快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建设,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督查检查等手段,压紧压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链条。建立健全政社协同、市场参与等机制,鼓励引导企业、社会力量、金融保险行业等共同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是聚焦“关口前移”,提升灾害监测预警和转移避险能力。推动加密灾害高风险区的监测站点,大力发展群测群防力量,提高短临预报预警能力,为转移避险等工作留出更多的“窗口期”,优化多灾种和重大灾害过程风险会商机制,提升灾害综合监测和数据共享共用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推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危险区人员建档立卡、拎包就走等转移避险经验做法,加强转移后的人员管理,确保人员转得快、转得全、方向对、稳得住。
三是聚焦“项目牵引”,谋划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通过“两重”项目、超长期国债等渠道,加大防灾减灾救灾投入,高质量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统筹提升城乡房屋和水利、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组织编制好《“十五五”国家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程。
四是聚焦“短板不足”,提升重大灾害救援救灾能力。聚焦“三断”难题,实施提升应急指挥通信实战能力专项行动,大力发展航空应急力量和山岳、水域、地震等化救援队伍,推进力量、物资、装备前置,提升快速反应、高效救援能力。聚焦巨灾情景下的救灾资金、物资“井喷式”峰值需求,做好需求测算机制准备,建强化救灾队伍,保障受灾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灾后救助需求。
新华社记者: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部署加强规范涉企执法相关工作,请问除印发《基准》以外,应急管理部在规范执法方面还有哪些安排?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近年来,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除印发《裁量权基准》外,我们还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落实中央部署,“提质减量”促规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我部认真贯彻文件要求,正在制定《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督促各地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减少现场检查的频次,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二,强化法治支撑,“修规立制”抓基础。持续加快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步伐,加快《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部门规章的修订进度,制修订一批急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执法工作指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取证指引”等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提供法治支撑和制度保障。
第三,聚焦计划管理,“分类施策”保。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深入推进执法,综合分析研判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将风险突出、管控能力不足、易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概率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对于其他安全风险较低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切实减少检查的频次。
第四,深化协调联动,“分级执法”促协同。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健全落实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管辖权限开展执法,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的衔接,提高检查效率,防止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第五,注重科技助力,“智能驱动”提质效。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执法程序,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检查效能。